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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富消息

轉知~教育部「110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資料

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 函轉教育部「110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資料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0620A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維護學生寒假期間安全,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,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三、 鑒於近年詐欺車手及聚眾滋事案件年齡層有下降趨勢,本市109年12月份治安會報中主席特別裁示提醒,請學校加強留意學生校外生活狀況,如果前列高風險情勢,可及早與警察局婦幼隊與少年隊共同合作啟動輔導機制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1-13

{{ $t('FEZ005') }} 15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