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護理師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5月1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449號及1100200449A號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,檢送公告影本各1份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府110年5月18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08213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考量國內疫情嚴峻,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,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及各位家長務必確實遵守。 |
再次提醒:
1.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無症狀的感染者,所以在防疫期間,戴口罩.+勤洗手+環境消毒,吃好.睡好.保持心情愉快,增強自身免疫力!
2.環境消毒以漂白水為首,無法使用漂白水才用75%酒精喔!
3.接獲確診或其接觸者通知,務必通知健康中心,不要驚慌,我們都做了完善防疫,續配合指揮中心指示處理。
~~ 防疫當前 人人有責 期待恢復原來的校園生活 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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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5-21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6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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