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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富消息

轉知「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」部分規定,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00088091C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8-05
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9-0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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