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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富消息

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(勵)學金申請囉

{{ $t('FEZ001') }} 輔導主任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處|

報告

申請類別與資格

(1)優秀獎學金A.國小組:就讀國內公、私立國民小學,110 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。

(2)清寒助學金A.國小組:就讀國內公、私立國民小學,110 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。

新住民子女同時符合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申請資格者,僅得擇一申請,惟符合總統教 育獎勵金或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資格者,不受限制。

 

檢附資料

1.填寫附件申請表

2.110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成績單。

3.申請清寒助學金者,需檢附國內各直轄市或縣()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
 

呈報方式

1.符合資格條件申請者,依上學期成績高低,採低..高年級各申請一名為原則,呈報移民署審查。

2.優秀獎學金:本校可申請人數3  清寒助學金:本校可申請人數3

3.餘詳參附件計畫。

 

欲申請者,請於3/1前填妥申請表及成績單,擲交輔導處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2-14

{{ $t('FEZ014') }} 2022-03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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