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有關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,業已公告於本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,詳如說明。
一、 |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3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264966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,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(高中組)、臺灣台語朗讀、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(僅包含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組)等4項,請逕至競賽網站https://language114.eduweb.tw下載參閱。 |
三、 | 因全國競賽文稿須即早定案,為求決賽過程順利並減少爭議,僅受理第二次修正建議。 |
四、 | 如有修正建議,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(附件),於114年9月10日(星期三)下午5時前,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教科陳玉如小姐(信箱:02853@ems.hccg.gov.tw,電話:03-5216121分機275)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8|
{{ $t('FEZ005') }} 3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