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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~
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114年「勇敢追夢,德慈領航」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申請相關資
料,歡迎符合資格的學生自行上網提出申請。
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、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(皆不含公費生、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),並具有下列身份者。
(1)清寒獎助學金:家境清寒,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(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)。
(2)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:持有各縣、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。
(1)國小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。
(2)國中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。
(3)高中(職)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。
註: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,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,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」第10條第3項進行轉換,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,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。
※大專院校專科部:一至三年級視同高中(職)論。
※申請組別分類,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。
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,即國小六年級成績單,則需報名國小組。
高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,即國中三年級成績單,則需報名國中組。
五專四年級、四技一年級及大學一年級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,即高中三年級成績單,則需報名高中(職)組。
※各組若超過申請人數時,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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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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