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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富消息

轉知~「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資料1份

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說明: 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三、寒假期間,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該署校安中心,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, 聯絡方式如下:
(一)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(二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(04)23302764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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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01|

{{ $t('FEZ005') }} 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