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新竹市北區民富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圖書選用計畫
115.03.14
依據:
本計畫係依據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」之相關規定訂定之。
依據102.06.26校務會議通過之計畫實施,選用期程依學校該學年度重要行事彈性調整。
目的:
本校教科圖書之選用,係以學生學習之需要、教學效果之提升、教育目標之達成為基本考量;本合法、公正、公開、客觀及專業為原則選用之。
承辦單位:教務處
選用原則:
選用教材範圍:一律採用教育部審定合格,領有執照(未逾期限)之教科圖書。教科圖書隨附之教具、教學媒體及其他相關物品,不得納入評選項目。
成立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(以下簡稱選用委員會):負責教科圖書之選用。
召集人:教務主任為選用委員會召集人。
選用委員成員:包括教學組長及設備組長、學年主任、任教該年級科任教師代表、家長會代表;必要時,得邀請學生代表參加。
委員會名單由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。
教務主任因故無法擔任召集人時,由校長指定適當委員擔任之。
委員會會議主席由委員互推擔任之。
選用注意事項:參與(或曾參與)各版本教科圖書編審或試用之委員,不得擔任選用委員會之成員。
選用之教科圖書,以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教學領域為限,同一年級同一科目,於同一學年內以採同一版本之教科圖書為原則。
同一學習階段,以採同一版本為原則;未選用同一版本者,應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及銜接必要性,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與銜接補救措施,並於教科書選用會議中報告銜接計畫。
於每學年選用教科圖書前,先行辦理審定本教科圖書展示會,由各該科任課教師蒐集有關資料及填寫教科圖書評審表,送選用委員會參考。再由選用委員會召開會議共同研商決定版本,選用過程做成紀錄經校長核定後,妥為保存二十年,俾供查核。
教科圖書評鑑表:需包括內容屬性、教學屬性、物理屬性、發行屬性及可讀性等指標,如附檔。(經108年4月16日課發會通過)
學年選用計分注意事項:
以各學年為單位(語文領域另行增設英語小組、本土語小組),由各學習領域教師進行版本審閱與推薦。
版本審閱推薦時,以編輯內容、學生學習經驗、教師使用經驗、學校本位發展方向為依據;並採積分方式紀錄。
積分記錄方式如下:依各版本在該項指標之達成度及滿意度,給予5~1之比分,優:5分、良:4分、中:3分、可:2分、差:1分。
前項積分依領域計算之,計算各版本得分後,各學年提出選用前三順位(或前二順位)之版本供選用委員評選覆核。
本校部分科目使用循環再利用課本,115學年度二年級全面選用新版本教科書。
教科書選用期程: (依當年度學校行事視情況彈性調整)
項次 | 工 作 項 目 | 實施日期 | 備註 |
1 | 115學年度教學群確定 各學年(領域)召開新學年度會議 | 4/29(三) |
|
2 | 115學年度審定版教科書之樣書 布展作業 | 5/04(一) 8:30~10:30 | |
3 | 115學年度教科書選用委員確定 | 4/30(四)16:00前 | 教科書選用委員名單提交設備組 |
4 | 115學年度審定版教科書展示 | 5/04(一)~5/20(二) | 教休室、科任辦公室、其他指定地點 |
5 | 115學年度教科書選用說明會 | 5/04(一)~5/15(五) | 各學年(領域)自行決定是否辦理,若要辦理於4/30下班前回報設備組辦理時間地點。 |
6 | 各學年/領域提交115學年度教科書選用版本前三(或前二)順位 | 5/18(一)16:00前 | 提交設備組 |
7 | 召開教科書選用會議 | 5/20(三)13:40 | 圖書室 各選用委員務必出席 |
Û 選用確定之教科書版本,陳校長核定後公告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1777-01-17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25|
{{ $t('FEZ005') }} 33|